申请商标注册出现商标异议该怎么处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申请商标注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进行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这样才能够对于一个后续的发展得到有利的帮助。那么,如果申请商标这粗出现商标异议该怎么处理?这对于一个初创企业家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申请商标注册出现商标异议该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会出现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北京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申请商标注册出现商标异议处理程序:
1、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申请商标注册出现异议的裁定结果:
商标主管机关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