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澳门商标常见问题的问答
很多人在申请注册澳门商标之前,总会遇到一些问题。遇到自身不懂得问题就要进行了解然后对问题进行解决。现在找了一些关于在注册香港商标常见问题的问答。
第一:澳门商标申请人对于什么字词、标记或者标志不具有专用权?
如果一个商标包括了可以表示产品或者服务种类、用途、质量、价值以及来源地的等标记,或者现代语言,或者在商业中习惯使用的标记或者标志,则这些标记或者标志不会被视为由申请人所专用。
第二:澳门商标是否能获取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区的保护?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制度是具有低于性的,澳门的商标法例只能够保护在该地区核准注册的商标,如果希望在其他地区或者国家得到保护,就必须要在该地区或者国家进行注册申请了。
第三:内地注册的商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有效?
正因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注册制度是具有低于性的,澳门的商标法例也只能够保护该地区所核准的商标。因此,在澳门特区以外注册的商标,如果想在澳门得到保护,就必须根据澳门行政特区的法规重新申请。
第四:注册澳门商标的申请如何将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分类?
澳门商标的申请人可以参考世界知识产权阻止修订的《尼斯分类》,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来进行分类。
第五:一个商标打算用于多种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澳门“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当中条例规定,注册申请以及商标注册之单一性的,一份申请只可以填写一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打算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则需要做多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