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这是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恶性行为,是一种没有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在类似或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且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这证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体形式请参照以下几点:
1. 有关部门会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其具体措施有: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消除库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它作案工具;
若是在采取以上四项措施,且无法制止侵权行为的,或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有关部门会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2.侵权人会被罚款。对还没有构成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被侵权人会获得赔偿损失。由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但是,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在侵权案件被查处时已连续3年停止使用,或者自注册之日起没有使用,或者明知他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而没有提出制止,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标明注册标记,那被侵权人是不能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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