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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的异议细则

2022-05-05 09:39:48  来源:商标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06

欧盟商标的异议细则

所谓商标异议就是在商标注册初步审定并且公告的商标,公告期内,公众对该商标提出反对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不能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在欧盟注册商标也是如此的,毕竟欧盟成员国中也是有许多我们国内的投资商在当地投资的。将要介绍的关于欧盟商标异议的细则。

欧盟

1、任何自然人在商标公告日起三个月内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并且不能延期提议。

2、异议的理由我们可以亮点来概括;

(1)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有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近似的商标,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这种可能的存在误导了消费者发生联想的可能。

(2)在先商标在欧盟一享有相当高的信誉和知名度,就算使用商品或者服务并不类似,但是不正当的利用了这种信誉和知名度,或者说将要损害到这种信誉和良好知名度。

3、如果异议递交之后,欧盟专利商标局审查符合要求的,欧盟内协就异议处就会正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同事要求该商标申请人异议答辩。

4、从收到异议通知日开始两个月内的时间被称为“冷静期”如果在双方的要求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延期,每延期一次两个月,在冷静期间,异议与被异议双方可以开展谈判,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尽快结束异议。

5、如果在冷静期期间,异议与被异议双方并未达成协议的,被异议人就将要在冷静期结束一个月内递交答辩,那么异议的程序就正式的启动。

6、异议期启动后,薏苡仁需提交在先注册商标,异议期开始前五年有真实使用的证据和材料,同事被异议人也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和材料,经过审查后如果异议成立的话,申请的商标会内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话,就会被核准注册。

7、申请对相关部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通知起两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上述提交复审。

8、倘若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还能通过选择专为欧共体申请个别欧盟国家的注册申请。

以上就是所介绍面对注册欧盟商标时商标异议的细则,阅读完之后对商标抢注有得到些了解了吗?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的知识、海外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等相关最新资讯及政策可以登录深圳官网查看,或者咨询在线客服,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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