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1-2011版4.1条款关注点
“4.1总要求”中提出应界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通常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工作场所的界定,在考虑组织控制下的常规经营地点之外,宜考虑差旅或运输中、在客户或顾客处、在家工作等。
二是管理对象的界定,应覆盖工作场所内的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其他人员。
三是工作场所边界的危险源对工作场所内的影响,例如源于工作场所外的危险源对工作场所内的影响,源于工作场所内的危险源对工作场所外的影响,此时宜考虑影响范围、影响对象、影响程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