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出读“典”栏目,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文。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六百条。
条文
买卖合同知识产权保留条款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解读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并不随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一并转移于买受人,这就是“知识产权保留条款”。
例如,购买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能买到这本书,而不能买到这本书的著作权,著作权仍然保留在作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