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在策划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运行控制要求和形式进行时应考虑一下因素:
1、文件化的考虑,对于缺乏成文程序指导可能造成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运行,必须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2、运行准则,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相适宜,运行准则应具体明确、可操作,考虑法律法规要求、操作指南、规程、工作标准等。
3、对供方及合同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管理要求。组织应考虑供方或合同方对组织管理环境因素、实现目标指标、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影响。组织应当针对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建立对相关方进行管理的运行控制程序并提出具体的要求,组织应将程序和要求告知供方及合同方,组织可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将要求告知。
4、组织的运行特点和现行有效的做法。
5、控制形式的考虑:组织可采用多种形式的运行控制,如程序、作业指导书、物理控制、使用经培训的人员或综合使用上述方式。具体控制方法/形式的选择取决于多种因素,如:运行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运行的复杂性和环境重要性、目前有效的管理惯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