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类别ISO45001认证安全体系认证认证公司正规认证流程规范认证范围全国
一、应急响应
1发生火灾时,在场发现的员工**应大声呼喊(或按下附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并立即用消防灭火和将此信息传递给应急组长,应急小组长获悉后及时到场指挥灭火(当应急小组长未在场时,由在场职务的人员指挥),指挥官须判断火情的大小,如果火情较小,应立即组织人员分组进行灭火、救和疏散工作,如果火情较大,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打119火警请消防大队支援。
2当溶剂泄漏时,在场人员应先将离泄漏处近的管道阀门关闭或堵塞相关的泄漏处,再进行相关的处理工作,详见《应急预案》。
3发生事故时,人员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并及时通知至安全员,安全员及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将受伤人员及时送。
4其它应急响应按相关的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要求进行。
二、纠正与完善
1紧急事故发生后,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予以实施,工程部负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
2由质安部负责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3如公司需增加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使用或增设高压容器及重要设施时,则需针对泄漏、爆炸、设备事故等可能的隐患,及时*新本程序,增加新的内容。
认证项目的实施
1.乙方按认证程序对甲方进行认证审核,在确认管理体系符合合同约定的审核依据后,为甲方办理注册,颁发或换发认证证书。新认证或再认证的证书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3年。
2.甲方在乙方《审核计划》上的签字作为对合同履行的确认。
3.现场审核应在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处于正常运行期间进行,其中:
3.1初审:申请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3个月,包括:
3.1.1 体系文件审查;
3.1.2 现场审核(初次认证通常分为阶段审核和*二阶段审核);
3.1.3做出决定,批准注册,颁发认证证书。
3.2监督审核:次监督审核在初审*二阶段审核后起*10-11个月内进行,晚不得*过*12个月;*二次监督审核应在*二阶段审核后起24个月内进行,且两次监督审核间隔时间不*过12个月。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乙方将暂停甲方使用认证证书及标识。
3.3再认证:在认证证书三年有效期期满前进行,甲方应至少在认证证书到期前3个月按照本合同要求提出申请、缴纳费用,甲方应确保符合认证条件,以确保完成认证批准。因甲方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导致认证无法批准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再认证审核,乙方将暂停甲方使用认证证书及标识。
事故调查
5.4.1一、二级事故调查
a) 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b)管理代表*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5.4.2三级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5.4.3各类事故调查完成后,必要时将书面意见交公司安全责任人确认。对于伤亡事故在有需要时由总务部填写“事故职(亡)报告书”,按规定时间送报社会保险公司。
5.4.4需由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由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等级
5.2.1一级事故
a)人员死亡、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过105个工作日以上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d)环境污染造成较大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人生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的;
f)其他经济损失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5.2.2二级事故
a)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105个工作日以下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元以下的(含本数);
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
d)发生中毒症状的;
e)经济损失1000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
5.2.3三级事故
a)轻伤休息在7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
c)其他损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元(含本数)以下;
d)未遂事故
事故分类(包括因*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5.1.1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1.2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由甲地赴乙地执行工作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e)*a)条规定以外的员亡,可否享受保险待遇,应根据当地《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5.1.3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气事故。
5.1.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5.1.5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5.1.6未遂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1、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责任心,严格履行职责、
2、值班人员要自觉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交班人员必须在到达做好交接班记录后方可离岗。
3、交、接人员应共同做好交接班记录,以明确职责,并防漏岗现象发生。
4、在接班前要了解工程的进度,检查物资增减情况,防止物资的偷或流失。
5、交班人员要配合员、做好接班工作。
6、员在接班后要认真检查作业区内有无安全隐患存在,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处理。
7、交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发现员未到岗,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