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在审核中应该如何记录审核发现?
审核员应该养成随手记笔记的好习惯,将发现问题的事实详细地记录下来,不可光凭记忆或通过反复要求受审方提供文件来写审核报告。笔记除了应该记录负面的发现以外,还应记录那些需要进行跟踪的事项,以为最终判定所看到(发现)的事实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证据。需要跟踪的事项可能后期由审核员本人到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也可能根据审核计划由审核组内的其他审核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跟踪的结果很满意,审核员不需采取什么措施,如果不满意,可能就要考虑开不符合报告了。
国外认证机构对审核记录的要求比较简单,正像前面所说的通常只是要求审核员记录那些不符合事项或需要继续跟踪的事项。而国内认证机构对审核记录的要求相对要多一些,审核员已经不是“随手”记录的问题了,而是很多审核时间都被用于埋头做记录,因为认证机构要作出认证决定,很大程度上要依据审核记录中所提供的审核发现(包括正面和负面的信息)来确定。很难准确地说这两种记录方法哪一种更好些,外部审核员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去做就是了。而内部审核员通常对组织的运作情况都比较了解,好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地方一般都心里有数,最高管理者也无需通过内部审核来为组织、为自己唱赞歌,更期待发现体系运行的不足之处,所以,建议内部审核员还是以重点记录不符合事项为宜,以充分利用审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