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实验室认定办理、CNAS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咨询,全国代理,实验室资质证书办理欢迎来电咨询:----------0103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代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认可(CNAS/CMA)的认证服务机构,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所擅长的,我们致力于把我们所擅长的项目做到最专业,让我们客户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通过CMA/CNAS实验室认证项目的评审,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具体CNAS/CMA实验室办理步骤,CNAS/CMA实验室办理费用,CNAS/CMA实验室办理要求,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CNAS-CC01:2011 中 9.1.10 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 EnMS 特定要求和指南适用。
En 9.1.10.2 审核组长应确保审核报告的编制,并应对审核报告的内容负责。审核报告应提供对审核的准确、简明和清晰的记录,以便为认证决定提供充分的信息,并应包括或引用下列内容:a) 注明认证机构;b)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及其管理者代表;c) 审核的类型(例如初次、监督或再认证审核);d) 审核准则;e) 审核目的;f) 审核范围,特别是标识出所审核的组织或职能单元或过程,以及审核时间;g) 注明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及任何与审核组同行的人员;h) (现场或非现场)审核活动的实施日期和地点;i) 能源绩效量化结果的核算方法和多场所抽样方案的说明;j) 与审核要求一致的审核证据、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包括对组织能源绩效进行量化的表述;k) 已识别出的任何未解决的问题;l)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送情况(重点用能单位);m) 主要生产过程及节能技术的应用,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及工艺情况;n) 对组织能源绩效的量化表述及能耗核算边界的描述,主要能源绩效与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适用时);o)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状况;p) 报告附件应包括《能源绩效统计表》。
9.1.11 不符合的原因分析CNAS-CC01:2011 中 9.1.11 的要求适用。
9.1.12 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CNAS-CC01:2011 中 9.1.12 的要求适用。
9.1.13 补充审核CNAS-CC01:2011 中 9.1.13 的要求适用。
9.1.14 认证决定CNAS-CC01:2011 中 9.1.14 的要求适用。
9.1.15 作出决定前的行动CNAS-CC01:2011 中 9.1.15 的要求适用。
En 9.2.1申请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的授权代表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认证机构确定:a) 申请认证的范围;b) 受审核方的一般特征,包括其名称、物理场所的地址(包括多场所的详细信息)、过程和运作的基础信息、能耗设施设备信息、综合能耗、单位产品/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主要能源种类;c) 申请组织能源管理基础信息,包括按照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开展活动的信息,必要时提供满足相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材料;d) 申请组织与申请认证的领域相关的一般信息,包括其活动,人力与技术资源,以及适用时,其在一个较大实体中的职能和关系;e) 申请组织寻求认证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要求;f) 接受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咨询的情况;g) 申请组织自运行能源管理体系以来取得的能源绩效情况;h) 申请组织所有影响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性的外包过程的信息。
9.2.2 En 9.2.2申请评审CNAS-CC01:2011 中 9.2.2 的要求适用,并且,以下 EnMS 特定要求和指南适用。
En 9.2.2.1 在实施审核前,认证机构应对认证申请及补充信息进行评审,以确保:a) 申请组织及其能源管理体系的信息充分,可以进行审核;b) 认证要求已有明确说明并形成文件,包括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等,且已提供给申请组织;c) 解决了认证机构与申请组织之间任何已知的理解差异;d) 认证机构有能力并能够实施认证活动;e) 考虑了申请的认证范围、申请组织的运作场所、完成审核需要的时间和任何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语言、安全条件、对公正性的威胁等);f) 保持了决定实施审核的理由的记录。
9.2.3 En 9.2.3初次认证审核能源管理体系的初次认证审核应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En 9.2.3.1 第一阶段审核En 9.2.3.1.1 第一阶段审核应:a) 审核客户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b) 评价客户运作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并与客户的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c) 审查客户方针的适宜性,目标指标、基准与标杆设立的合理性,理解和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能源绩效或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过程、目标和运作的识别情况;d) 收集关于客户的能源管理体系范围与边界、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包括能源加工、转换、输送、储存、使用流程和能源计量状况;收集主要产能、用能设备信息,了解新改扩项目能源评估与审查情况;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遵守情况(如客户运作中的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及其控制的有效性);e) 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f) 结合可能的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充分了解客户的能源管理体系和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g) 评价客户是否策划和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是否建立了自我改进机制以对客户的能源管理持续改进。为实现上述目标,第一阶段审核活动应在客户的场所进行。
En 9.2.3.1.2 认证机构应将第一阶段审核发现形成文件并告知客户,包括识别任何引起关注的、在第二阶段审核中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的问题。
En 9.2.3.1.3 认证机构应选择合适的方式对第一阶段的审核信息进行核查,以确保第二阶段审核的有效性。认证机构在确定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的间隔时间时,应考虑客户解决第一阶段审核中识别的任何需关注问题所需的时间。认证机构也可能需要调整第二阶段审核的安排。
En 9.2.3.2 第二阶段审核第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评价客户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审核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至少覆盖以下方面:a) 收集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b) 客户依据能源绩效目标和指标,对能源绩效进行的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活动;c) 能源管理体系绩效中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符合情况;d) 能源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和运作与认证准则的符合性、适宜性、充分性,关注最佳节能实践与经验、技能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重点用能过程、设备的效率及经济运行状况、重点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鉴定、能源计量统计的实施等;e) 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能源管理的绩效;f) 实现能源管理方针的管理职责的适宜性;g) 能源管理体系的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和指标、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和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h)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有效性;i) 能源管理的自我改进和完善机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9.2.4 初次认证的审核结论CNAS-CC01:2011 中 9.2.4 的要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