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0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备案存档,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02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知识产权第六十二号局令)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到哪里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利局设在地方的专利代办处办理备案手续;也可到国家知识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备案手续。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参照涉外当事人的要求办理。
当事人可以通过面交、邮寄、网上方式递交涉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文件。
专利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简称:专利局初审流程部服务处),邮编:100088.咨询电话:010-62086383;传真电话:010-62085860.当事人应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合同备案”字样。
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否需要缴费?
无需缴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和专利局设在地方的专利代办处为当事人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案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外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能否在中国备案?
不可以
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同时包括中国专利(中国专利中请)和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其中的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申请)出具备案证明。
当事人是否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均为国内单位或个人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由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业务手续;也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业务手续。
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参照涉外当事人的要求办理。
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能否进行备案?
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同样可以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但是尚未公开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公告。经备案的专利申请公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其进行公告。
经备案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提出备案申请后多久能够获得备案证明?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备案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5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
如果当事人提交的备案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查期限自当事人克服全部缺陷之日起计算。
许可人是否必须是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备案部门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5个工作日内发出备案证明。
如果当事人提交的备案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审查期限自当事人克服全部缺陷之日起计算。
许可人是否必须是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实施的许可人通常情形须是全体专利权(申请)人,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① 许可人经全体专利权人授权而取得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的。
②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共有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
常见的不予备案情形有哪些?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方法》的规定,对于以下情形不予备案:
① 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其他权利人。
② 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③ 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④ 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⑤ 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⑥ 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⑦ 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⑧ 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⑨ 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注: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许可备案手续时,需提交被许可人知情同意的证明材料。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中请表如何填写?
① 如果备案涉及的专利数量多于3件,在申请表中无法填写完整的,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专利号及专利名称的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将余下专利信息填写在附页中。附页中的专利号不能与申请表中的专利重复。
② 专利项数及每项专利的名称、专利(申请)号、许可种类、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③ 专利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因专利权具有地域性,该范围不得超出中国。
④ 使用费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作为结算单位,以其他币种结算的须按照合同签订时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支付方式为无偿的,使用费应当填写零。
⑤ 当事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代理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⑥ 申请表须由许可人和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变更如何办理?
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
a.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b. 合同变更协议或变更证明。变更协议应当由全体利害关系人共同签字或者签章,且清晰可辨。对于许可双方权利主体不变,仅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而请求变更当事人名称的,无需提交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被许可人或许可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许可人名称变更的(许可人不是专利权人的除外),应当首先在专利局办理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待收到手续合格通知书后,再办理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手续,此时,可以提交许可人名称变更证明的复印件。
c. 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人、被许可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应当为办理许可备案变更。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当事人也可以参照专利代理委托书的格式起草许可备案变更委托书。
d. 被委托入复印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的填写:
a. 合同备案号、代理人信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b. 对应变更项目前及变更后栏中注明变更事项。
c. 申请表须由许可人和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注销如何办理?
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手续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一份。
a.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b. 注销协议或注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销协议应当由全体利害关系人共同签字或者签,且清晰可辨。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两份)。该原件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并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d. 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人、被许可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应当是办理许可备案注销。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当事人也可以参照专利代理委托书的格式起草许可备案注销委托书。
e.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案注销申请表的填写:
a. 合同备案号、代理人信息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b. 在注销事由一栏注明“注销备案及相关事由”
c. 申请表须由许可人和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