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开展,专利申请量呈现了迅猛的增长,这也对专利申请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
怎样挖掘论述创造性的突破点,方法很多。
其中,从专利法角度挖掘三步法论述创造性的突破点可以有以下情形:只关注技术方案的比较而忽略技术效果的比较;只关注技术效果的比较而忽略技术方案的比较;割裂地评价单个区别技术特征而忽略技术特征之间的组合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