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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质量在保护创新中的作用

2022-08-18 18:49:00  来源:专利  专利领域原创作者:周浩杰  浏览:10

专利代理质量在保护创新中的作用

摘要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发展,涌现出大量创新成果在市场上流通,同时技术本身的进步又对社会法律体系提出了严格保护权益的需求,这种来自外在市场环境需求和技术发展内在需求的作用共同促使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保护,从技术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以及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技术交底、技术交流、检索分析、专利答复等工作中均存在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在我国当前的专利制度体系下,专利的基石是权利要求保护权益大小和权利稳定坚固性,而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相关因素,以及影响这些因素的专利代理质量则具有重要作用。

自我国专利制度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发展已几十年,目前社会创新主体大多具有专利保护意识,但是这种专利保护意识存在一定的特征,即有的创新主体认为只要申请专利即能完全保护创新,有的创新主体认为专利就是一本证书,代表产权,还有的创新主体认为专利是一种捉摸不透的事物等,与这种认识相关联的对专利代理的认识也具有一定的特征,例如常见的认为专利代理是一个外包服务,作为委托人并不需要自身参与太多内容,并不能准确认识专利代理在保护创新中的作用,不会更加有利地利用专利代理来实现自身创新保护的权益最大化等。总之,在如何认知并了解专利代理上,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更何况对专利代理在保护创新中作用认识,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希望能得以促进社会创新主体对专利代理的认识和利用专利代理保护自己的创新,在此基础上,从需求层面启示专利代理质量提升方向。

一、检索分析

申请专利用的检索分析是根据创新主体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进行的,主要是起到一个查新作用,检索结果用于评判《技术交底书》是否具有专利三性,并将检索结果和分析评议结论反馈至创新主体,在此基础上根据创新主体的回复给出专业咨询建议。

由于不同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的不同,提供的《技术交底书》可能并非是一个完整、清晰和确定的方案,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和多样,例如以文本形式收到的技术交底书可能存在结构不完整,缺乏有益效果或实施例,对区别特征说明不充分等;又例如有的创新主体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仅是一个初步版本,里面寥寥数语简单记录了其创新思路,对关键的具体实施手段并未说明充分等,还有的创新主体喜欢通过现场交流、口头陈述等方式来进行技术“交底”等。面对这些情况,专利代理的检索分析服务如果仅是针对提供的技术交底书进行检索,则可能遗漏关键技术内容,无法准确找到区别特征,一方面无法准确评判专利三性,另一方面可能针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存在无效工作。

在对专利的认识上大多数创新主体往往没有专利代理主体熟悉,保护创新的方向之一是提升专利代理的检索分析质量。高质量的检索分析服务一方面需要创新主体在意识上重视技术交底的重要性,加强与专利代理主体的沟通;另一方面需要培养专利代理人才,专利代理人才在创新主体在完成技术创新创造前即能介入,了解技术趋势、深入了解领先技术[1],提供专利检索分析服务;当创新主体在完成技术创新创造中,专利代理人才能够及时检索现有技术作为文献资料,获取技术情报,助力技术创新;当创新主体在完成技术创新创造后,专利代理人才协助撰写技术交底书,使技术交底书完整、清晰和确定后针对确定的方案,找准区别特征,进行专利查新检索,得出专利性结论,并与创新主体再次沟通给出专业咨询建议,包括可以申请,存在的不确定风险、申请策略或不建议申请等。

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是专利代理人才根据确定的《技术交底书》撰写用于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其中,权利要求书需要使用专利代理技能合理地最大化基于创新主体的技术贡献的保护权益,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均需要专利代理技能使其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能有对审查、无效、诉讼等环节的考虑等。在这样的过程中,技术理解与专利代理技能运用二者紧密相连,互为交错,通过不断的质疑、沟通,专利代理人才才能撰写出一篇各方面考虑比较均衡的申请文件[2]。

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沟通的较多问题是技术事实的理解和确认,较少在对关键区别特征的上位保护和基于上位后对应的说明书实施例的撰写的问题上进行讨论,专利代理人才撰写的申请文件主要依赖于既定的技术交底书内容,这种情形在一些微小创新中影响不大,可是如果遇到较为关键的创新技术,则保护范围和稳定性显然是不够的,然而确定保护范围的大小又是严格以检索到的现有技术为基础的,这个合理区间的确认来依赖于创新主体与专利代理人才的充分沟通。

提升专利代理的申请文件撰写质量能够更好地保护创新,而这离不开专利代理人才的撰写质量提升,除了基本的专利代理技能学习以外,例如根据检索分析服务环节确定的专利性结论梳理技术特征元素,对元素进行分类和新特征分组,区分新旧特征,围绕新颖点撰写权利要求书等,还要与创新主体进行关于区别特征的上位保护讨论沟通和现有技术确认,思考更多关于确定保护范围的大小的问题,以及提高请求权利保护范围的稳定性等。

三、专利审查答复

专利审查答复主要是根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提交的申请文件下发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常见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是针对专利授权的三性标准提出的问题,答复的质量决定了专利能否授权和授权范围大小[3]。通常而言,专利代理人才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比较熟悉,能够发现审查的法条适用问题,而创新主体则在技术上的专业性能够更加容易地发现审查中的技术事实错误和理解偏差问题,因此,专利代理人才与创新主体的合作答复,才能形成一个质量较高的答复。

在实务中,有一些创新主体在这个环节对专利代理的认识是不需要自己参与,仅依赖于代理人即可完成答复,代理人在涉及权益修改的时候报送自己确认即可。这种处理方式存在问题:代理人对专利审查过程中例举的对比文件技术事实的理解,以及对基于对比文件的真实区别特征的判断仍然存在对技术本身认识上的局限性,这个时候如果创新主体缺位,对答复质量显然是存在不利影响。而且,审查基于阅读后申请文件进行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分析,可能存在创造性判断较低的情况,如果答复质量不高,则可能损失自己的合理权益。

专利代理服务为创新服务,提升专利代理质量能够满足创新主体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专利代理人才在答复中,不仅要学习专利代理答复基本技能在审查端获取更合理的范围,而且要能够利用专利答复技能引导创新主体参与答复中来,答复质量不仅体现在答复技能,还体现在技术问题、法律问题之间的周旋和桥梁。

马克思说过:“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同理,创新主体一旦有保护创新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专利代理质量推向前进。

[1] 服务于工程师和律师的专利检索[J] Shreya Matilal Manchikanti Padmavati

[2] 从专利无效角度分析如何提高专利撰写质量[J] 苏文  2015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六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

[3] 专利申请实务 [M] 梁萍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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