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专利申请阶段的技术交底书
摘要
技术交底书,是一种记载技术方案的载体,由发明人完成撰写;专利代理师则根据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因此技术交底书实质上是发明人和专利代理师之间沟通的桥梁;一份好的技术交底书不但能够极大程度上缩短撰写申请文本的时间,还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专利的授权概率,因此技术交底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什么是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是一种记载技术方案的载体,由发明人完成撰写;专利代理师则根据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因此技术交底书实质上是发明人和专利代理师之间沟通的桥梁,其根本作用是让专利代理师能够理解到完整的技术方案。
二、技术交底书的重要性
1.直接减少沟通时间和精力
好的技术交底书可以极大程度上减少发明人与专利代理师之间沟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并不完整和清晰,会直接影响专利代理师对技术方案的理解,因此双方就技术方案进行多次讨论后,专利代理师才能完整且正确地理解技术方案;而好的技术交底书能够使专利代理师快速理解技术方案并完成撰写工作,也极大程度上缩短了专利撰写阶段的时间。
2.间接影响专利的授权率
技术交底书的质量会间接影响专利的授权概率;专利申请过程包括申请文件撰写和申请文件审查两个阶段,其中,申请文件撰写阶段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师根据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文件审查阶段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员根据专利代理师撰写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因此抛开专利的保护范围不谈,专利申请过程可以简单理解为专利代理师将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以法律文件的格式转述给专利审查员,由专利审查员进行审查;而技术交底书在这个过程极为重要,因为专利授权的前提是技术方案的完整,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让专利代理师更好地理解技术方案从而使呈现在专利审查员面前的技术方案更加完整,审查员也能更加清楚的理解技术方案,直接避免专利申请文件中存在技术不清楚的问题,间接提高专利的授权概率。
三、技术交底书内容
目前绝大多数专利代理机构都有自己的技术交底书模板,其内容基本包括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有益效果和附图,且对这六个部分的内容都有较为详细的要求,部分要求甚至与《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但对于专利申请而言,已经逐渐走向大众,申请人更多的是中小企业甚至个人,发明人也大多是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对于技术交底书的撰写知之甚少,因此高要求的技术交底书模板适用性一般;为此,以下内容进一步明确技术交底书中这六个部分在不同层次下应当写到怎样的程度。
01、发明名称
(1)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
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为结构类(看得见摸的着),另一种为方法类(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对于发明名称而言,首先应当明确技术方案是属于哪一类,即发明名称中首先应当明确表示技术方案是结构还是方法,因为专利代理机构在拿到技术交底书的第一时间,就可以从发明名称中得知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方案属于哪一类,以分配合适的专利代理师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快内部流程,缩短专利申请阶段的时间;其次应当明确技术方案的内容,即用一句话简短概括技术方案,因为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专利代理机构中专利代理师主要分为三大类:机械、电学和化学;因此,明确了技术方案内容的发明名称可以让专利代理机构迅速分配相应领域的专利代理师进行处理,同样可以加快内部流程,缩短专利申请阶段的时间。
关于发明名称的格式,并没有太多的要求,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格式,只要能明确表达技术方案的类型和内容即可,并不需要完全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发明名称的要求;例如可采用如下格式:“一句话简短概括技术方案”(结构)、“一句话简短概括技术方案”(方法)、“一句话简短概括技术方案”(结构和方法)。
(2)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
对于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撰写的发明名称就有更高的要求,因为相较于专利代理师而言,发明人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程度更加深刻,相应的也更能给出最为准确的发明名称,技术交底书中的发明名称可以直接作为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名称,因此对于技术交底书中的发明名称的要求应当与《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发明名称的要求保持一致。
首先关于字数,发明名称的字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最多40个字(如化学领域)。
然后关于语言,发明名称中应当采用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换一个方面来说,发明名称中不要采用发明人自己想的名词,因为自己想的名词首先无论是专利代理师还是专利审查员,都无法通过任何途径理解该名词,可能会造成发明名称不清楚的问题。
最后关于内容,发明名称中应当清楚、简要、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且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商品名称、商业性宣传用语等;这里的主题和类型实质上与上述的类型和内容是一样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发明名称中不能使用括号,即用一句完整话表达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
02、技术领域
(1)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
对于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笔者这里不建议写这个内容,因为《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技术领域部分的要求过于专业,发明人所确定的技术领域大多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专利代理师在撰写过程中,一般也并不会直接采用,因此对于技术领域部分,为了尽可能减少发明人撰写技术交底书的时间,这部分内容可以不写。
(2)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
对于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笔者建议在技术交底书中写上这个内容;因为对于技术方案本身而言,发明人相较于代理师,更理解也更加清楚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因此发明人给出的技术领域是更加准确的,也是在专利申请文本中可以直接采用的;因此对于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领域的要求应当与《专利审查指南》中对于技术领域的要求保持一致。
技术交底书中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不是技术方案上位或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技术方案本身;这里笔者举列进行解释说明;假如技术方案中是对茶杯的结构进行了改进,那么对于技术方案而言,上位的领域为:生活用品(因为茶杯是属于生活用品这一类),相邻的技术领域为:茶壶(茶杯和茶壶属于接近的两个领域),技术方案本身:茶杯结构改进点,所属技术领域:茶杯;因此,其正确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茶杯。
03、背景技术
关于背景技术部分,很多发明人并不重视,认为作为技术交底书而言,写好技术方案本身不就可以了;这里笔者想告诉各位发明人的是背景技术部分尤为重要,著名科学家、物理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如果给我1个小时去拯救星球,我会用59分钟的时间定义问题,用1分钟的时间解决问题。”可见定义问题的重要性,放到专利来讲,背景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不管是专利代理师还是专利审查员还是未来任何一个会看到这件专利的人,除开专利名称,第一眼看的就是背景技术,背景技术记载着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当搞清楚核心问题后,便能够更加快捷的理解技术方案本身,因此应当重视背景技术部分。
对于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和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撰写背景技术的要求基本一致,应保证背景技术中写明与本申请相关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缺点。
背景技术中大致涉及两个方面,分别为产品类和方法类;当背景技术中涉及的是现有产品时,应当结合现有产品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表述其存在问题;当背景技术中涉及的是现有方法时,应当结合现有具体的方法步骤有逻辑性的说明现有方法中存在问题;在撰写背景技术中,切记不要采用诽谤性语言,例如:现有技术表明,设计人在茶杯结构设计上的无知,其茶杯设计极不合理,技术非常落后;即撰写背景技术时应当结合现有技术有理有据的说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04、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部分是技术交底书中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了专利代理师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程度;因此无论是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还是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不管采用哪种表述方式只要能将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现过程阐述清楚,不产生歧义即可;简单来说,要保证撰写的技术方案,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例如:同事、竞争对手等)阅读后可以实现。
正如发明名称中所讲的,技术方案大致分为两类:结构类(看得见摸的着)和方法类(看不见摸不着)。
针对结构类的技术方案,应当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说明产品的整体结构及各组成部件的名称、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原理、工作过程以及使用方法,其中结合附图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结构类本身就是看的见摸得着的,凭空描述的技术方案显然很难让人理解;而且最好是结合三维图来描述,可以更加方便专利代理师理解方案,理解的技术方案也是更准确的;
针对方法类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且有逻辑的说明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第三步做什么……,以及每一步是如何实现的,都需要详细进行说明,最好是能够结合流程图进行详细描述,流程图的存在不但能够帮助发明人理清技术方案中的方法步骤,还能使专利代理师更快的理解技术方案。
最后技术方案无论是结构类还是方法类,都应注意以下两个点:
①使用的科技术语和符号应当前后一致。
这一点是大多数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出现最为频繁的问题,例如:“云服务平台”----“云平台”、“识别码”----“用餐码”、“识别模块”----“识别系统”;不一致的技术用语会导致专利代理师对方案的理解出现偏差,更甚至导致无法正确理解方案,因为对与技术而言,一两个字的差距,就可能导致整个方案变形,而不同的技术用语也就对应不同的零部件,因此当专利代理师遇到相似的技术用语时,要么联系上下文自行判断,要么与发明人进行沟通;而造成用语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包括:1、前面是完整的名称,后面变成了缩写;2、技术方案未在一天内完成,造成在不同时间下,对同一部件进行了不同的描述;因此,针对上述原因,这个问题实质上是非常容易解决的,需要发明人在撰写技术方案的过程中多留意即可。
②保证技术方案公开充分,技术方案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有些发明人喜欢保留技术秘密,将其认为技术方案中比较关键的地方省略简写甚至直接不进行描述,这里的省略简写是指仅提供一下思路,但没有具体的实现过程;这里笔者并不反对保留技术秘密,但技术方案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应当是完整且可实现的;如果保留技术秘密后的技术方案不具有可实施性,则建议发明人不再保留技术秘密。
05、有益效果
(1)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
针对于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这里笔者建议大致概括一下技术方案直接叙述有益效果即可;这里的有益效果与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一致的,如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是制造成本太高,那有益效果则是降低了制造成本。
(2)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
针对于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要求则又要高一点,建议一个技术改进点描述一个有益效果,甚至可以写入由技术方案必然产生的有益效果(指背景技术中并未提及的技术问题),即写入多个有益效果,这有益于后续的专利授权;最好再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对比后更能突出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
06、附图
对于附图这部分而言,无论技术方案是结构类还是方法类,都是非常重要的,最好在提供附图的前提下,再提供一下可编辑的图形文件(如CAD文件、SolidWorks文件、流程图文件等)。
(1)从未接触过专利申请或仅接触过几次的发明人
对于结构类,附图首先应当给出附图名称(即说明这是什么图,结构示意图?上视图?局部示意图?),其次应当在图中标注出各部件的名称;需要注意的是,应保证附图是白纸黑线条,不能有阴影或涂黑。
对于方法类,主要涉及的是流程图,因此,需提供主要步骤的流程图,并注明是什么流程图即可。
(2)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
对于结构类,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给每个部件名称匹配相应的附图标记(1-是什么,2-是什么……),并直接在附图中用附图标记代替部件名称。
对于方法类,除上述要求外,专利申请经验丰富的发明人还应该提供更多的流程图,例如每个步骤又采用哪些分步骤实现的,尽可能多的提供流程图,便于专利代理师更好地理解方案。
结语
技术交底书,是一种记载技术方案的载体,由发明人完成撰写;专利代理师再根据技术交底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因此技术交底书实质上是发明人和专利代理师之间沟通的桥梁,其根本作用是让专利代理师能够理解到完整的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