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的常见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影响

2022-10-08 16:39:30  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8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的常见原因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未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不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符合条件,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

(6)发生负责更名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7)企业的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或不再从事研发;

(8)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9)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影响

1、自发生之日所属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已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3、对被取消资格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4、如企业涉及偷税漏税行为的,还将接受行政处罚;

5、取消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件中相关条款:

第16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17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19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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