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著作权所有人可以向有关管理单位登记作品著作权,但登记不是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的行政管理,负责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