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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透明度体系下审评环节详解Q&A

2022-12-05 20:02:35  来源:三体系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评审形式

审评程序

审评内容

在上一期的推文中,我们详细解读了“《巴黎协定》强化透明度体系(ETF)”,透明度体系以信息报告和审评为主要内容,是《巴黎协定》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该规则体系有利于提高缔约方履约报告质量和可比性,督促各方履行条约义务,增进全球气候治理多边机制互信。然而这一体系相比既往实践,给发展中国家提出强化要求的同时尚未落实强化的支持,且体系本身的运行效率还有待观察。为此,各国应当做好充分的国内体制机制建设准备,国际社会应当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履约的支持,强化相应能力建设。

这一期,我们将通过Q&A的形式详细讲解在提交《BTR双年报》后专家审评的细节。(点我查看《巴黎协定》强化透明度体系(ETF)详解原文,也可点击下方原文链接)

Q

专家审评形式有哪些?

A

技术专家审评形式分为集中审评、国内审评、书面材料审评和简化审评四类,并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原则。其中前三类审评由技术专家审评组负责施行。而简化审评由秘书处负责审评,对缔约方的国家清单报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评,其结果将作为国家清单报告的技术专家审评的一部分)。

发展中国家可以选择集中审评或国内审评(即到访审评)。因审评方式面向的对象不同,根据不同的各国情况可以自由调整审评方式。对我国适用的审评方式为集中审评和国内审评¹。

集中审评:通常情况下是最不发达国家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组团集中审评

国内审评(到访审评):由技术专家审评组主持,在接受审评的缔约方的同意和协调下进行国家访问。

Q

审评的程序和时间线是什么样的?

A

如图2所示[1],根据“模式、程序和指南(MPGs)”的要求,秘书处需在审评环节开始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及技术专家评审组的组建(关于技术专家审评组的组成与规范详见Q&A问题4)。

整个审评流程将以“技术专家审评周”为时间轴进行,并保留一定时间上的灵活性。例如,发展中国家提供所需信息需要的时间可以从2周到3周,并且提出报告草稿修改意见可从1个月延长至3个月,以方便有此需求的缔约方更好地反馈给技术专家审评。专家审评组的最终目标是在规定的“不迟于技术专家审评进程启动后12个月”的时间内,尽快完成技术专家审评报告,并将结果在《气候公约》网站公布。

关于保密信息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缔约方有权在提供信息时指明向专家审评组提供的信息为保密信息,且专家审评组在整个审评流程中有保密义务[1]。

Q

技术专家审评的范围/内容有哪些?

A

根据《巴黎协定》第十三条第11-12款,技术专家审评(Technical Expert Review, “TER”)的内容主要为各缔约方根据《巴黎协定》第十三条(即透明度)第7款和第9款所提交的信息。该信息通过双年透明度报告(国家清单报告或为独立)提交。(注:对于发展中国家(例如我国),第9款所提交的信息并非强制性内容。)

评审内容为:

① 审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和国家自主贡献进展追踪报告内容与“模式、程序和指南(MPG)”的一致性;

② 考虑缔约方实施和完成NDC的情况;

③ 考虑缔约方提供支持的情况;

④ 识别改进点;

⑤ 帮助发展中国家识别能力建设需求。

Q

技术专家审评的组成与规范

A

技术专家审评需要满足18/CMA.1附件第7章A节和I节的要求(本要求在关于能力要求,人员分配以及审评限制(例如“不得作出政治判断”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完成按照“模式、程序和指南(MPGs)”所编制的培训方案。

其次,技术专家审评并无规定“回避原则”(即技术专家来自被评审的缔约方等情况),而更加注重“平衡原则”,意为专家的组成应在“国家发展程度、地域和性别”方面保持平衡。对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讲,目标是尽最大努力选拔充分了解该国发展情况、在审评领域有充分经验储备的行业内专家进行审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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