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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认证标准介绍,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通用要求-材料采购及处理

2023-05-23 08:03:19  来源:FSC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00

FSC认证标准介绍,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通用要求-材料采购及处理

2 材料采购

2.1组织应保留为其FSC产品组供应材料的供应商的最新信息,包括名称,证书号码(如适用)和供应的材料。

2.2为了体察那些可能影响认证材料供给的变化,组织应通过FSC证书数据库定期验证上述供应商的证书的有效性和产品组范围。

说明:如果供应商的认证范围发生变化,与FSC证书数据库同步的其他FSC平台(例如商标门户网站)可为组织自动发送通知来提醒组织符合本项要求。

2.3组织应检查供应商的销售或交付文件(或两者)以确认:

a)供应材料的类型和数量与供应文件上的描述一致;

b)标注了FSC声明;

c)带有FSC声明的供应材料引用了供应商的FSC产销监管链证书号码或FSC受控木材证书号码。

2.4组织应参照表B所规定的FSC产品组,只使用合格的物料和和正确的材料类别。

2.5组织采购用于FSC产品组的非FSC认证回收材料时,应符合FSC-STD-40-007的要求。

2.6组织采购用于FSC产品组的非FSC认证原始材料时,应符合FSC-STD-40-005的要求。

2.7组织从自己的初加工和深加工场所回收的材料可以归类为与投入材料相当或者更低的类别。从深加工回收的材料,组织可将其归为消费前回收材料,此类材料不包括那些在加工过程中被丢弃,但是可以在现场进行再利用的材料。

在主评估期间储存的材料,和主评估日与组织产销监管链证书发行日之间收到的材料,如果组织能够向认证机构证明这些材料满足FSC材料采购要求,则可做为有效投入。

3 材料处理

3.1如果有不合格材料混入FSC产品组的风险时,组织应实施下列一个或多个隔离

方法:

a)材料物理隔离法;

b)材料时间隔离法;

c)材料识别法。

4 FSC材料和产品记录

4.1针对每个产品组和工作任务单,组织应确定涉及材料体积或重量变化的主要加工步骤的转换因数,如果不可行,说明整个加工步骤的转换因数。组织应规定计算转换因数的一致的方法并及时更新。

说明:生产定制产品时,在加工之前,组织不需要说明转换因数,但应保留可以计算转换因数的生产记录。

4.2组织应保留FSC证书范围内材料和产品的最新材料账目记录(例如,电子表格,生产控制软件),包括:

a)投入:供应商的销售文件编号,日期,数量,包括百分比和信用声明(如适用)的材料类别;

b)产出:销售文件编号,日期,产品说明,数量,FSC声明,适用的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c)FSC百分比计算和FSC信用账户。

4.3如果组织同时具有FSC认证和其他森林认证体系证书,组织应证明同时带有这些认证体系声明的投入和产出没有被重复计算。

说明:组织能为这些材料建立单个的账目记录来清楚地判定材料的数量和产出相应的认证声明。如果这种方式不可取,组织宜通过其他途径使认证机构能够对此项要求进行评估。

4.4组织应为每个产品组准备年度数量汇总报告(使用组织常用的计量单位),涵盖从上一次报告开始的统计数据,说明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出产品与投入的数量,现有的库存,相应的产出声明和产品组的转换因数平衡并相匹配。

说明:生产定制产品的组织(例如,木工,建筑承包商,建筑公司)可将工作任务单或者建筑项目的概述作为FSC年度汇总报告呈现,可不针对每个产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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