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级社认证

中国船级社欧盟船用产品(MED)认证服务

2023-05-02 23:22:16  来源:船级社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

MED是船舶行业对欧盟船用产品认证(检验)的通称,取自欧盟船用产品指令(Directive on Marine Equipment)的首字母缩写。该指令文件于1996年12月首次发布并执行(DIRECTIVE 96/98/EC),几经修订后,2014年7月为现行指令所替代(DIRECTIVE 2014/90/EU)。

1、认证机构

按照EU产品认证框架的规定,进行欧盟产品认证(包括MED)的机构,必须在欧盟成员国登记注册。为满足这一要求,各非欧盟船级社均在欧盟国家设立了相应的公司,如,ABS Italy s.r.l.(意大利),KR HELLAS LTD.(希腊),NIPPON KAIJI KYOKAI(Netherlands)B.V.(荷兰)。中国船级社通过希腊公司(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GREECE)LTD)开展MED认证亦是如此安排。

希腊公司是中国船级社提供包括MED认证在内的欧盟产品认证服务的窗口。中国船级社是希腊公司的技术和人力资源的坚实后盾。

希腊公司2017年3月正式取得MED认证资质,成为欧盟指定机构(Notified body, NB No. 2676)。公司的授权范围涵盖全部8大类MED产品的各项认证业务(注:按照执行文件,MED产品共计8大类产品),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同72家国内外制造厂建立业务联系。

2、MED产品的技术要求及认证模式

相对于其它产品而言,船用产品的认证要求较为明确。虽然在MED指令文件中对于具体的产品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指令配套的执行文件(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每年更新)中,对于绝大多数产品认证要求明确。例如,2020年执行文件-(EU)2020/1170.对于艏向控制系统的认证要求如下:无论公约的配备要求、产品的性能要求、试验要求、认证模式、要求开始执行和终止执行的时间,均有明确的规定。

3、MED产品认证同船级社产品检验的差异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适用产品范围

MED认证仅适用于国际公约,如,SOLAS,MARPOL等,有明确配备要求且检验技术要求明确的产品,即,通常所称的法定产品。

船级社产品检验,除覆盖法定产品外,还包括按船级社规范要求应进行检验的产品,各船级社的规范要求多有不同。

2) 产品的技术要求

对于纳入MED认证范围的产品,每一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均相对明确,且为各方所接受。这些技术要求均为IMO文件、IEC或ISO、以及少量的EN标准。欧盟有专门的小组对检验技术要求进行研究,每年以实施文件的形式进行更新。

船级社法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基本上和MED认证相同。基于船级社及授权政府对技术要求的理解,部分产品的检验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

(1)对于重要的法定产品,船舶二氧化碳固定式灭火系统、压载水处理系统,各个船级社均进行检验。但因欧盟各相关方未达成一致,产品未纳入MED认证范围。

(2)欧盟和美国海岸警卫队已达成了MED认证产品的互认协议,但因检验标准的一致性问题,该协议覆盖的产品少于MED执行文件涵盖的产品。

3) 认证的实施过程

两类认证(认可)均涉及产品设计(包括原型试验)、产品的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MED认证中两方面的内容划分细致,且规定为独立的认证过程(或称模式)。所谓独立,一是指需签发单独的证书,二是可由不同的认证机构对同一制造厂的同一产品开展不同模式的认证服务。

具体认证过程可分为:产品设计包括原型试验(型式检验摸式B);产品的质量保证(生产保证/产品保证模式D/E);产品验证(产品检验模式F)、单件认证模式(型式检验+检验检验模式G【注:MED指令执行文件规定某些产品可以采用单件认证模式(型式检验+检验检验模式G),但仅适用于特定产品,且仅对单件产品有效,故仅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仅取得型式检验证书(模式B)的产品,不认为已全部满足MED的认证要求,应通过产品质量控制/验证模式进行补充控制,如,B+D,B+F。MED的认证方式可以概括为“制造厂在取得型式检验证书(B)后,应通过产品的质量控制模式D或E【注: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模式),仅涉及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虽有规定,但极少采用】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或在产品出厂前申请产品检验。

在MED执行文件中,对于每一种产品,均规定了认证模式的选择方案,制造厂可根据MED产品的生产规模,灵活的选择后续的生产质量控制模式。

船级社产品认证,亦包括上述的工作内容,但进行了合并处理,可划分为型式认可和认可后出厂检验两个服务过程。同MED型式检验摸式(B)不同,型式认可一般包括船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内容。型式认可后,产品是否要求出厂检验,按规范要求进行执行,制造厂选择空间不大。

MED认证业务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已完成的型式试验一般不重复进行(注:耐火试验规则对可接受的试验报告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不同于一般规定)。在产品技术设计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接受由具备资质的试验室(在中国为CNAS认证)完成的试验或由指定机构认证人员见证的试验。这一点对于已取得船级社产品认证的制造厂在进行MED认证时,有极大的帮助。

4) 已认证产品的接受范围

各船旗国主管当局,均对船用法定产品的检验有明确的规定。如,欧盟船旗国,仅接受MED认证产品,船级社签发的非MED认证证书,不被接受。因MED认证的检验技术要求明确,加之欧盟的影响力,大多数非欧盟船旗国均接受产品的MED认证,如,巴拿马、利比里亚、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等。美国海岸警卫队通过互认协议,接受部分产品的MED认证。

船级社法定产品认证的接受范围,决定于各授权船旗国的授权范围。较之MED认证,接受范围相对较窄。

4、MED认证业务的办理

具体的MED认证工作,制造厂可以同所在地的中国船级社分支机构联系。希腊公司在对产品信息及工作安排进行评审后,将由中国船级社分支机构提供现场认证服务。制造厂亦可同希腊公司直接联系,公司将根据产品介绍具体的认证安排,并积极协调中国船级社分支机的现场认证工作。

希腊公司邀请制造厂直接同希腊公司认证部联系,反映并讨论认证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希腊公司认证部邮箱:cd_ccsgr@ccs.org.cn)。

5、MED技术要求及认证安排的持续更新

主要体现在:

1) 欧盟跟踪MED产品技术要求的变化,MED执行文件每年更新,现行版本为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2020/1170 of 16 July 2020 on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standards for marine equipment and repealing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2019/1397.

2) MED认证机构协会(MED NB Group)每年定期召开2次会议,讨论MED认证过程遇到的技术问题、制造厂及监督机构反馈的问题,制定技术建议并报欧盟相关机构后批准执行。

制造厂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MED认证协会网站:

https://portal.med.emsa.europa.eu/public

3) 2020年,为了同欧盟市场监管相配合,不断加强MED认证服务信息的上报及管理工作,EMSA开始负责MED认证协会网站的管理工作。

另外,欧盟为了协调2008年产品认证框架的运行,制定了官方指导(蓝皮指导COMMISSION NOTICE of 5.4.2016 The 'Blue Guid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EU product rules 2016 Blue guide)。现行的MED认证安排,均依据该官方指导规定的总体原则进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该官方指导在修订过程中,计划2021年中旬发布执行。MED的认证安排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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