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进行合理的评估,科学表达检测结果。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客户有要求时、新的或者修订的测试方法验证确认时、当报告值与合格临界值接近时需评定不确定度并在报告中注明。
3 职责
3.1 检测人员根据扩展不确定度评定的适用范围,按规定在记录和报告中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3.2 检测组组长负责审核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过程和结果报告。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4 工作程序
4.1 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
4.1.1 对被测量的定义不完善或不完整。
4.1.2 实现被测量定义的方法不理想。
4.1.3 取样的代表性不够,即被测量的样本不能代表所定义的被测量。
4.1.4 对被测量过程受环境影响的认识不周全,或对环境条件的测量与控制不完善。
4.1.5 对模拟仪器的读数存在认为偏差(偏移)。
4.1.6 测量仪器的分辨力或鉴定力不够。
4.1.7 赋予测量标准和测量物质的值不准。
4.1.8 用于数据计算的常量和其他参量不准。
4.1.9 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的近似性和假定性。
4.1.10 抽样的影响。
4.1.11在表面上看来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被测量重复观测值的变化。
4.2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
4.2.1 检测组根据随机取出的样本做重复性测试所获得的结果信息,来推断关于总体性质时,应采用A类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用符号表示,其评定流程如下:
4.2.2 检测组根据经验、资料或其他信息评估时,应采用B类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用符号表示,B类不确定度评定的信息来源有以下六项:
4.2.2.1 以前的观测数据。
4.2.2.2 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测量仪器特性的了解和经验。
4.2.2.3 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4.2.2.4 校准证书或其他文件提供的数据,准确度的等别或级别,包括目前暂在使用的极限误差等。
4.2.2.5 手册或某些资料给出的参考数据及其不确定度。
4.2.2.6 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中给出的重复性限r或复现性限R,用这类方法得到的估计方差U2(ki)可简称为B类方差。其评定流程如下:
4.2.3 计算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当各不确定度分量之间不相关时,直接将各不确定度分量的二次方相加后开方得到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当各不确定度分量之间存在相关性时,需要考虑各分量之间的协方差。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一般流程如下:
4.2.4 计算扩展不确定度分为两种,U与U(P)前者为标准差的倍数,后者为具有概率P的置信区间的半宽。它们的含义不同,必要时应采用符号标识。其评定流程如下:
4.2.5 当采用已被公认的检测方法,该方法又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的极限值和计算结果的表示形式时,检测室要严格遵守该检测方法和测量结果报告的要求。
4.3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过程
4.3.1 描述出测试方法、过程、步骤、使用仪器、设备及环境等。
4.3.2 建立数学模型。
4.3.3 分析测量不确定度分量。
4.3.4 利用A类和B类两种方法计算出测量不确定度分量。
4.3.5 计算出合成测量不确定度。
4.3.6 计算出扩展测量不确定度。
4.3.7 给出检测结果。
4.3.8 由技术负责人审批《检测结果不确定度报告》后,检测人员把不确定度结果填写在报告中。
4.4 当由于检测方法的原因难以严格评定不确定度时,实验室应基于对理论原理的理解或使用该方法的实践经验进行评估。
4.4.1 某些情况下,公认的检测方法对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规定了限值,并规定了计算结果的表示方式,实验室只要遵守检测方法和报告要求。
4.4.2 对一特定方法,如果已确定并验证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实验室只要证明已识别的关键影响因素受控,则不需要对每个结果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5 支持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