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后,在困难严苛的理由下,有哪些可用尽的权利或措施,以帮助企业商标最终获权?该活动站在企业的角度,结合多年代理经验,深入分析企业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解决企业商标复审成功率低的困境,提供企业申请商标被驳回后的应对策略。
7种常见驳回场景及解决方法
①以相同近似条款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②以误认条款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③以不良影响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理由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④以缺乏显著性理由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⑤以一年过渡期理由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⑥以非正常申请理由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⑦以诚实信用原则被驳回的案例及应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商标被驳回后,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