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图片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有附图的规定。
目录
- 申请专利图片的制作
- 申请专利图片的形式
- 申请专利图片的要求
申请专利图片的制作
对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按下列要求制作:
(一)发明、实用新型的几幅图,可以绘制在一张图纸上,并准确标明“图1,图2……”序号;
(二)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如果将该图缩小到原图的三分之二大小时,能保证清晰地分辩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三)不得出现的附图。凡在发明、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同时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
(四)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五)附图中除必须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申请专利图片的形式
申请专利图片的形式主要如下:
(一)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二)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三)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四)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申请专利图片的要求
(一)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 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二)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三)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四)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五)说明书摘要的撰写:
1、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
2、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
3、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
4、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六)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