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那么商标注册眼看就要成功了,却在这个时候被异议了该怎么办?
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异议答辩应包含的内容
被异议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自己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来教大家几个商标注册被异议的答辩角度。
1.抓住重点: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这时候,可以提出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模仿抄袭。有些品牌为了增加异议胜算,会说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因此无需紧张,申明自己的原创性即可。
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恶意异议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5.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如果发现有这种可能性,被异议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6.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如在答辩书中阐明商标的设计理念和含义、发展历程、说明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商标异议答辩注意事项
第一、商标异议答辩书可以提交也可以不提交,但是提交答辩书意味着没有放弃任何希望。建议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商标异议答辩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书写,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来书写,并在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辩即可。
第三、商标答辩书书写时需注意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异议人的身份信息、引证商标的相似程度以及是否会发生混淆。
第四、书写答辩书时按要求格式书写,对异议人的观点逐一分析驳斥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合法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