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技术文件审批程序和职责。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军品型号专用技术文件的审签,其它产品技术文件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GB/T 24405.1-2009 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 第1部分:规范
GJB 8783-2015 产品技术文件分类与代码
文件号(企业自身标准) 型号、命名方法和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编号方法
文件号(企业自身标准) 文字类文件编写要求
3 术语
3.1
文件
信息及其承载体。
[GB/T 24405.1-2009.定义2.6]
3.2
记录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注1: 在本标准中,记录不同于文件,因为记录的作用是作为活动的证据而非意图的证据。
注2:记录的例子包括:评审报告、测试记录等。
[GB/T 24405.1-2009.定义2.9修改]
3.3
技术文件
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质量文件、标准化文件及项目管理文件等。
4 职责
4.1 用于记录产品设计信息的技术文件,由设计人员编制。
注:可靠性文件由可靠性工程师负责编制,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保障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文件由主设计师负责编制。
4.2 用于指导操作和生产及工艺管理等的技术文件,由工艺人员编制。
4.3 规定公司各部门范围内应共同遵守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并获得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标准,由标准化人员编制。
4.4 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文件,由质量工程师编制。
4.5 项目管理文件由项目经理编制。
5 要求
5.1 文件编写应符合文件号《文字类文件编写要求》。
5.2 文件编号应符合文件号《型号、命名方法和技术文件、管理文件编号方法》的规定。
5.3 技术文件之间不可互相引用,仅可引用企业标准及上级标准、文件。
注:内容可以重复。
5.4 文件审签顺序一般应按:编制 — 校对 — 审核 — 会签 — 标准化 — 批准
5.5 文件更改时,其更改单审签与被更改文件相同。
5.6 纸质文件需经表1规定的责任制审查、签署后生效。
表1
5.8 文件编制者负责办理文件审签手续
5.9 CAD、EDA产生的图形文件,仅以电子文件存储时,以纸质审签表的方式完成审签。
5.10 应在记录表中规定各种记录表的签署。
5.11 各级人员应按本标准规定承担相应的审批职责。
5.12 在审签权限内,校对、审核可以同一人签署,但应履行不同的职责。
5.13 纸质文件审签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手签方式。签署完整,字迹清晰。
5.14 日期的书写格式为:YYYY-MM-DD。
示例:
2018年2月27日表示为2018-02-27.
6 签署责任
6.1 文件编制者应对所编制文件中技术指标的正确性、可靠性以及文件的完整性、继承性负责。
6.2 文件校对者与文件编制者负同等责任。
6.3 文件审核者对文件的编制依据是否正确,方案是否合理、手段是否可靠及文件内容是否达到文件编制目的进行复议。
6.4 文件会签者对所会签的相关部分的完整性、正确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负责。
6.5 文件标审者签署者对文件的内容是否贯彻先进标准,文件的完整性,签署是否完整、正确,最大限度地采用企业已有的成熟技术等负责。
6.6 文件批准者对文件的完整、正确、统一、协调及在本企业的可行性负责。
附录A
电子文件审签表
注1:文件格式指文件在电子设备中组织和存储的编码方式,如PCB、DWG等。
注2:文件大小来自计算机系统的文件属性,单位字节,保留到个位。
注3:文件修改日期为文件详细中的当前时间。格式为:YYYY-MM-DD;hh:mm: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