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该体系使与道路交通系统相互影响的组织能够降低与之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重伤。本标准中的要求包括制定和实施适宜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针,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目标和行动计划(这些要求考虑了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被组织识别为能够控制和施加影响的要素和准则信息。
任何期望达到以下目的的组织,不论其类型、规模和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何,均适用本标准
a) 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绩效
b) 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c) 确保其符合既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针;
d) 证明其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旨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对交通运输产品和服务(如,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汽车、电车、货运和客运服务,救援及应急服务)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不要求统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或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是共同分担的责任。本标准不能免除任何道路使用者遵守法律和履行责任的义务,而是会支持组织致力于鼓励道路使用者遵守法律。
本标准所有的要求都是通用性的。
由于组织和其产品或服务的特性,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能使用时,可以考虑删减,但删减和删减的理由应形成文件。
除非删减不影响组织有效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能力,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附:不同的组织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绩效因素
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组织,虽然仍保有同样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期目标,但其记录和运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组织的规模、范围和复杂性有很大不同。
表给出了一些不同类型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与其有着很大关系的道路交通安全绩效因素。确定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绩效因素是本标准的一个重要要素。下面的例子是启发性的。
ISO3900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