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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SDoC自我声明

2024-02-25 07:59:26  来源:FCC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00

FCC SDoC自我声明

2017年11月02日FCC 发布官方通告,即日起删除原来FCC 47CFR Part 2§2.902 Verification(VoC),正式把VoC与DoC合并为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SDoC),这标志着广大制造厂商期盼已久的SDoC认证程序正式生效,并且可以使用FCC标志在产品上。

FCC SDoC的主要变化:

合并VoC和DoC为SDoC

·要求对产品负责的机构必须在美国;

·不要求测试实验室必须获得FCC认可;

·不强制要求FCC标志;

·需要警告语和告知用户的信息。

FCC认证流程变更:

1.产品正常按照FCC Part 15 B测试并通过;

2.在美国销售该产品的公司自己出具SDoC宣告书,宣称产品符合FCC Part 15B的要求;

3.测试机构不出具所谓的FCC证书,改为SDoC宣告书。

FCC SDoC自我声明(图1)

FCC标准要求:

FCC在www.ecfr.gov网站上查到,FCC随时更新其中的章节,所以这里才是最新的标准,当然也就不存在年限。

普通产品认证程序在Title 47,PART 2 Subpart J 章节(2.906就是SDoC);

普通产品的认证标准是Title 47,PART 15 Subpart B章节。

SDoC就是一个自我声明的程序,只要有产品经过测试并且合格的数据,根本就不需要FCC认可的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就可以了。

FCC认证流程:

1.确定产品需要符合的FCC法规;

2.确定产品需要符合的认证程序,是做FCC ID还是SDoC?

3.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测试实验室执行测试;

4.获得对应的FCC认证程批准;

5.产品打上符合FCC要求的标签,说明书包含FCC要求的信息和内容,保存好相关的信息和记录;

6.准备开始生产大货,进口和投放市场;

7.对已认证产品的修改,再次进行FCC符合性评估。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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