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范围仅包括初级农林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流程

2024-05-28 12:57:04  来源:绿色食品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

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范围仅包括初级农林产品

不正确。

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范围不仅包括初级农林产品,还涵盖了更广泛的类别。具体来说,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范围按产品级别分为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按产品类别则包括农林产品及其加工品、畜禽类、水产类、饮品类和其他产品。这表明绿色食品认证不仅包括直接从农田或牧场等自然环境中收获的初级产品,如绿色小麦、绿色水稻、绿色蔬菜、绿色水果等,还包括了这些初级产品的加工品,如肉、蛋、奶等畜牧业产品,以及鱼、虾、蟹、贝等水产业产品,甚至包括食品加工业生产的油、饮料、罐头、肉制品等产品。

此外,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还覆盖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的1、2、3、5、29、30、31、32、33等九大类,这进一步证明了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范围是全面且多样的。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流程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文审、现场检查、环境监测、认证审核、认证评审和颁证等环节。

1. 申请阶段

填写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上报告材料。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 受理文审阶段

材料审查: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

不合格处理:如果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会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3. 现场检查阶段

现场检查计划: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评估报告: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4. 环境监测阶段

环境监测报告: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并在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

5. 产品检测阶段

产品抽样: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产品检测报告: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6. 认证评审阶段

审查意见: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审核结论: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并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7. 颁证阶段

颁证: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审核结论为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并报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以上流程涉及到的时间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以当地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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