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哪些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如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
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
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如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
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
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如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的范围。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因此,对于生产上述范围内的产品的企业来说,取得生产许可证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