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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信用守合同证书怎么申请

2024-11-25 10:49:18  来源:守合同重信用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重信用守合同证书怎么申请

1、申请。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应向本企业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合同管理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受理机关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企业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接受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企业并退回申请材料;

3、考核。受理机关组织两人以上的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全面考核。并征求企业所在地经贸委、质量监督、税务等机关和银行、消协的意见;

4、命名。

一、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

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二、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一、申报时间

(一)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递交申报资料。

(二)3月16日

5月31日为核查时间。

(三)每年6月1日陆续在守重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该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递交资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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