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认证证书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CQC认证证书是否可以作为评审因素,需结合具体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CQC认证证书不宜直接作为评审因素,原因如下:
CQC认证是自愿性认证:CQC认证并非强制性认证,而是由企业自愿申报。因此,将CQC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可能会限制未进行该认证但具备同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与采购需求无直接关联:在某些采购项目中,CQC认证证书与项目采购需求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并无直接关系。例如,在教室照明项目中,CQC照明节能认证与项目需求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可能增加供应商成本:要求供应商提供CQC认证证书可能会增加其成本投入和压力,特别是在证书费用较高或办理流程复杂的情况下,这可能会打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
存在歧视性风险:如果指定特定机构的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可能会对其他认证机构出具的同类认证构成歧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CQC认证证书可能作为评审因素的考虑因素之一,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与采购需求相关:CQC认证证书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紧密相关,能够直接反映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或履约能力。
无歧视性:评审因素的设置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应确保所有具备同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符合法律法规:将CQC认证证书作为评审因素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