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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的流程

2025-04-17 09:51:47  来源:绿色食品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的流程

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申请人需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并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产品注册商标文本、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等。

申请材料需一式多份,分别提交给所在区/县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受理及文审

区/县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至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进行书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现场检查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员对申请主体的生产基地、生产过程、包装储运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应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进行,检查员需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

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

现场检查合格后,申请人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

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需按照绿色食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初审及报送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根据现场检查、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

综合审查及专家评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合格后,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颁证决定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同意颁证的,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不同意颁证的,告知理由。

后续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满后,若需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需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在证书有效期内,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每年会对用标企业实施年检,并组织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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