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II型)认证的要求

2025-06-04 10:00:07  来源:绿色环保产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中国环境标志(II型)认证的要求

中国环境标志(II型)认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证范围与申请条件

认证范围:除中国环境标志I型认证种类外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可申请II型认证。

申请条件

企业需具备合法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产品需具备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

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要求时)。

产品需执行相关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提供)。

企业需提供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需在一年以内。

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

企业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或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

生产企业需提供三废监测报告(一年内)。

二、认证流程与要求

认证申请

企业需提交中国环境标志(II型)认证申请书。

提交上述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审核

认证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文件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GB/T 24021-2001标准、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符合性,自我声明内容的规范性,以及自我声明内容支持材料的符合性等。

文件审核通过后,认证机构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确定认证费用。

现场验证

在文件审核通过后,认证机构将安排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内容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一致性检查及企业自我声明内容的验证。

现场验证需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文件审核和现场验证结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

获证后监督

认证机构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次监督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监督内容包括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自我环境声明持续符合性验证等。

三、自我声明要求

企业需根据自身制定的环保标准,在产品上自行声明其环保特性。

自我声明内容需符合GB/T 24021 idt I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要求。

自我声明应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无意义、不准确和带有误导性的语言。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