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理清: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收费标准全览
在科技创新浪潮中,专利作为保护发明创造的有力武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申请专利不仅要历经复杂流程,还涉及诸多费用。清晰掌握专利收费标准,对申请人合理规划成本、顺利推进申请至关重要。接下来,为您全面梳理知识产权申请专利的收费标准。
专利申请阶段费用
申请费
专利申请费是开启专利申请流程的首项费用,不同类型专利申请费各异。发明专利申请费为 900 元,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均为 500 元 。若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费用减缴,减缴后,发明专利申请费降至 135 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仅需 75 元 。申请费缴纳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 。未按时缴纳,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
申请附加费
当申请文件超出一定篇幅或权利要求数量较多时,需缴纳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加收 150 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加收 50 元,从第 301 页起,每页加收 100 元 。该费用同样需在申请费缴纳期限内一并缴纳,逾期未缴,申请可能受影响。
公布印刷费
发明专利申请需缴纳公布印刷费,金额为 50 元 。此费用与申请费一同缴纳,用于专利申请文件的公布印刷,使发明创造信息得以公开。
优先权要求费
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需按每项 80 元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申请人应在申请时明确提出优先权要求,并同时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阶段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需缴纳实质审查费,金额为 2500 元 。申请人应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费用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质审查费也可申请减缴,减缴后为 375 元 。
专利授权后费用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及印花税
专利授权后,申请人需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与印花税。发明专利登记费为 255 元,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登记费均为 205 元 。公告印刷费金额为 50 元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需缴纳印花税,具体金额依据实际政策执行 。这些费用应在收到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 ,未按时缴纳,将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
年费
专利授权后,为维持专利权有效,每年需缴纳年费。年费标准随专利年限增长而递增,且不同类型专利年费标准不同。发明专利第 1 - 3 年每年年费 900 元,第 4 - 6 年每年 1200 元,第 7 - 9 年每年 2000 元,第 10 - 12 年每年 4000 元,第 13 - 15 年每年 6000 元,第 16 - 20 年每年 8000 元 ;实用新型专利第 1 - 3 年每年 600 元,第 4 - 5 年每年 900 元,第 6 - 8 年每年 1200 元,第 9 - 10 年每年 2000 元 ;外观设计专利第 1 - 3 年每年 600 元,第 4 - 5 年每年 900 元,第 6 - 8 年每年 1200 元,第 9 - 10 年每年 2000 元,第 11 - 15 年每年 3000 元 。专利权人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年费,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若未按时缴纳,专利权人可在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但需同时缴纳滞纳金 。
年费滞纳金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时,需缴纳滞纳金 。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 5% 作为滞纳金 。例如,缴费时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 10% 。首次缴纳年费数额不足,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标准补足全部年费滞纳金 。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按当年年费全额的 25% 缴纳 。
其他相关费用
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不可抗拒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权利丧失,提出恢复权利请求时,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金额为 1000 元 。缴纳期限为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权利将不予恢复 。
著录事项变更费
当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等著录事项发生变更时,需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变更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费用为 200 元 / 次 。该费用应在提出变更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未按时缴纳,变更请求将视为未提出 。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需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每项为 2400 元 。此费用应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
无效宣告请求费
任何人认为已授权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需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为 3000 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均为 1500 元 。该费用应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
专利收费减缴政策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缴 。可减缴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缴)、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的年费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缴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十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缴比例缴纳年费 。自 2016 年 9 月 1 日(含)起,所有专利费用减缴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 。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 “□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 (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缴,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缴请求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cpservice.cnipa.gov.cn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 。
了解知识产权申请专利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有助于申请人提前做好预算规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高效推进专利申请进程,让创新成果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