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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需要什么材料?

2022-04-20 00:36:21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0

 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四)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相关手续证明(复印件);

  申请中以政府间合作项目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二)与境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只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三)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请自主合作项目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二)与境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只有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三)境外合作单位是企业的,还需提交经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公证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如只有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四)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五)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请活动交流项目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活动交流的批文、协议、合同等依据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二)活动交流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出席会议的重要嘉宾,活动的主要内容、成效和启示等(原件);

  (三)活动交流的邀请函;活动现场的彩色照片;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到表(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外国嘉宾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项目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清单、支出单据、集中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到受理窗口递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特别提醒: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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