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企认定中对研发费用的相关要求
1、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分段比例要求

注意点:
该部分的费用统计期间为高企申请认定年份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取整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销售收入总额”为该期间内金额合计。
2、研发费用计算要求的三个比例要求
(1)委外研发部分
按照高企认定要求,委外研发金额按照80%折算列入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中。
(2)境外研发部分
按照高企认定要求,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中的“其他费用”
按照高企认定要求,“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
二、高企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注意点:
此处的“企业科技人员”涵盖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需要提供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部门、岗位)。
2、直接投入费用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1)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2)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试验等费用
(1)设计费用
包括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6、其他费用
包括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20%,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