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深圳以色列政府间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300万元;
自主合作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活动交流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资助比例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限项要求:申请2020年度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创业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深港创新圈、孔雀计划、优秀人才培育项目的,有数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请1项;2017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7年、2018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请2项。
(2)申请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请1项,申请和正在承担(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