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安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详细规定第二条,知识产权:分两类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知识产权 Ⅰ类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2.植物新品种3.国家级农作物品种4.国家新药5.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1.实用新型专利2.外观设计专利3.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明确了“总收入”的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