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调研发现,围绕专利的申请产生的行政性收费和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中介费,存在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高、收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他说,“现在一些专利申请程序中,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这是极不正常的行为。另外,在专利申请的总费用中,代理费超过申请费,这也是不应该的。”
头顶专利数量“世界第一”的光环,但是专利多而不强、多而不优、多而不专等客观的存在,从外到内都认可:我国目前并非专利强国。不可否认的是,造成上述结果的背后,某些代理机构的一些非正常竞争的行为确实应当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像某些委员一样把专利代理一棒子打死,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总结而言,有以下“七宗罪”。
一、一宗罪:抹杀服务业的贡献
“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这是极不正常的行为。”
不正常吗?非常正常!

代理和中介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贡献。凡不涉及有形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活动,都视为服务性业务,但只有形成可交易的服务型业务才构成服务产业,统称为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当今世界,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已成为一国或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买房有房产中介、结婚有婚姻中介、找工作有职业中介、出行有出行中介、吃饭有吃饭中介。
同样的,作为第三产业组成部分之一的专利代理行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加快发展作为第三产业的专利代理,可以有效地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专利质量的提高对于我国现代化发展以及融入全球是不可或缺的;
(2)加快发展作为第三产业的专利代理,可以扩大就业领域和就业人数,保证社会安定,专利服务行业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3)加快发展作为第三产业的专利代理,可以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可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二宗罪:违背政策导向
“在专利申请的总费用中,代理费超过申请费,这也是不应该的。”
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什么叫“放管服”,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一个人大代表,不了解中央的最新政策,对于专利行业的行政性收费(或事业性收费)低于服务费的现象不但不支持,还表示不理解,这种行为,真是为广大普通的人们公众所不理解。
三、三宗罪:违背专业导向
“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
对于一件专利的获权、维权的一生而言,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挖掘技术方案、进行查新检索、撰写中外文专利文本、下载相关软件、提交各种文件、接收各类官方文件、按时缴纳各类费用、随时了解相关专利政策、进行预审提交、答复审查意见、按需进行会晤、进行复审答辩、无效检索、维权诉讼、案件管理、许可运营……
试问?有哪家公司有财力、有能力专门配备这么多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外语、懂运营的人来负责这些事?
乌委员可能会问:企业找一个人来负责这事不行吗?还真不行!
研发,是将复杂的东西简单化;
法律,是将简单的东西复杂化;
流程,是把繁琐的东西规范化;
复审,是把无效的东西授权化;
无效,是把授权的东西无效化;
管理,是把所花的金钱最小化;
运营,是把所得的收益最大化。
试问:如果一个人能同时具备这些素质,他(她)该有多分裂、多强悍的人格呀?!
四、四宗罪:违背市场导向
“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
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存在即合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换句话说就是,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人类的进步,就是靠着专业分工才得以创造出巨大的不断增长的社会财富。用人,用专业的人,用合适的人做适合的事,是取胜之道。
那就是:
让专利代理师,将简单的东西复杂化;
让专利流程人,把繁琐的东西规范化;
让复审代理师,把无效的东西授权化;
让无效代理师,把授权的东西无效化;
让专利管理师,把所花的金钱最小化;
让专利运营师,把所得的收益最大化。
五、五宗罪:违背价值导向
“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导致花冤枉钱。”
市场经济下,没有傻企业。可以算一下,对于一个年申请量500件发明专利的企业而言,至少需要12个代理师(含OA答复)、2个流程人员、2个诉讼律师、1个管理人员、2个分析人员、1个运营人员、0.5个政策分析人员,共20.5个人。这是多大的成本?按照每人每年25万的毛成本(折算17万这个薪资水平在一线城市显然招不到人),这些人力成本最少就需要付出512.5万元。
而找了专利代理,按照目前的代理费5K-1W/件,需要付出250万-500万的成本,且在选择余地上自然会自由了很多。这是年申请500+的公司,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谁会有财力聘请这么多的专业人员?
这笔账,哪个公司都会算,可惜乌委员不会算。
六、六宗罪:违背逻辑导向
“代理费超过申请费,收费标准高,这也是不应该的。”
按照他的逻辑,如果代理费不该超过申请费,那律师费就不应该超过立案费;婚介费就不应该超过领证费;杀猪卖肉不能高于检验检疫费。
现在的问题是专利代理费太低,而不是太高。
一分价钱一分货,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在用人成本尤其是高水平人才成本高企的今天,如果专利代理费太低,代理所为了生存、代理师为了生存,只能压缩单件案件的工作时间来争取多出案,结果就只能形成代理费越来越低、案件水平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
七、七宗罪:违背认知导向
“代理和中介成了必经环节,专利质量低。”
专利质量低,与代理所的代理质量低有一定关系,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专利申请人的技术高度不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点上,从有无服务机构的专利申请人的授权率、驳回率、专利质量上就有明显体现(下图)。这还是在没有刨除一些代交案件、垃圾骗补案件的影响。

七宗罪不是罪,只是想提醒的事,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但是,如果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代言权而调查研究的方法和能力又直接影响着调查研究的质量以及调查研究之后的言论效果。因此,人大代表要想履行好代表职务,就必须练好调查研究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