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世界,中国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思维并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国家,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下,促进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连接科技和经济之间的纽带,是实现“技术创新”的核心环节,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转变所必须攻克的关键战役。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让我们来看一下美国的成果转化吧。
一枕新凉一扇风
一面湖水浸华月
一、政策背景
从国际视角看,美国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世界领先。一方面美国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环境,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案,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如1980年颁布的《拜杜法案》、《史蒂文森法案》、《卜德勒技术创新法案》,1982年颁布的《小企业创新开发法案》,1986年颁布的《联邦技术转让法案》,1988年颁布的《贸易与竞争法案》;1989年颁布的《国家竞争性技术转移法》,1996年颁布的《国家技术转移与升级法》;2000年颁布的《技术转移商业法案》,2013年颁布的《创新法案》等等,另一方面经过长时间的演变,美国已形成相对成熟的成果转化商业模式。
一叶知秋
二、高校的成果转化
美国技术转移经过百年的演变形成了五种模式:一是威斯康星大学校友基金会(WARF)模式,这种模式有 校友募捐设立基金会,专门从事大学技术转移事务;二是麻省理工学院首创的第三方模式,成立面向大学的专利管理公司,由公司获得授权处理大学专利申请与许可,收入与大学分成;三是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转移办公室(OTL)模式,创新点是将学校专利营销放在首位,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四是技术发明人自创企业模式,存活率较高;五是加州大学实施的技术+商业新模式,加州大学2004年实施“概念验证基金资助计划(PCF,”Proof of Concept Funding”),通过对知识创造提供资助和商业指导,确保知识发明商业应用。此种模式强调技术需要的商业模式,大大提高了技术转移成功率,FCF模式在美国得到快速推广。除了上述成熟的商业模式,美国在成果转化中还着力在效益评价、多元测度、联合资助等方面全方位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
阳光下蜻蜓飞过来,一片片绿油的稻田
三、NASA的技术转移
技术转移工作是长期的、涵盖各专业知识的工作,涉及到合同谈判、建立合作关系、技术推广、法律事务等各种工作。美国航空航天局的技术转移机制更多的是一种公司合法使用技术到市场实现商业化的法律机制。NASA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流程非常有借鉴意义。一是建立技术开发、转移和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二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三是实施标准化自动化转移转化流程。
四、网上平台的模式
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自身价值和客户价值,网上技术市场平台都选择通过不断整合资源要素来提升服务能力。http://Yet2.com整合“供需”双方资源,通过评估客户知识产权的投资组合情况,鉴别出客户技术需求,并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交易预备服务。相对于http://Yet2.com,BTG的服务贯穿于从主动寻找新技术新发明直到实现商业化的全过程,其强大的专业工作团队,在各个环节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服务。与http://Yet2.com、BTG相比,Innocentive的最大区别在于发布的信息都是尚未解决的技术难题,通过平台“悬赏”招标方式,吸引来自全球的各领域科学家来解决难题,形成独具特色的“技术需求拉动技术供给”的开放式众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