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和《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朝知文〔2016〕7号)。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专利奖励:2019年度国内授权专利、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奖和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
3.年费资助:2019年度缴纳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缴的前三年部分专利年费,从授权当年起算。
奖励标准
年费资助。对获得国内授权的专利,自获得专利权起前3年的部分年费予以资助,即对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年费减免政策后所缴纳的部分给予资助。
授权奖励。对获得国内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人民币,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人民币,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人民币。对国内企业获得国外授权的专利,每件奖励10000元人民币。
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金奖每项奖励50000元人民币,优秀奖每项奖励20000元人民币。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专利,特等奖奖励5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每项奖励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项奖励1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1.登录注册: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chy.gov.cn,点击政务公开,将页面滚动至最下方,找到“区市场监管局”并点击进入;在区市场监管局专属页面中找到“朝阳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并点击进入。如第一次登录,请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请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申报系统。
2.完善资料:申报人点击“基本资料”查看相关信息,若信息发生变更,请先点击“修改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点击提交后进入“基本资料”进行核实。
3.网上填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点击“新建项目申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可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审查进度:如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并下载该项目;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改后再次提交;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审核失败”项目,则表明该项目不符合资助奖励条件,可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
4.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填报说明》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报送至申报地点。
(四)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信息证明(与申请表一致);个人申请人提交户籍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同一申报人只需提供一份。
2.《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3.专利证书。
4.中国专利奖和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获奖证书(配套奖励提供)。
5.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9年缴纳年费的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6.申报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专利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和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等证明材料。
7.对于发生专利权转移的专利资助奖励的申请,涉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五)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申报表后,申报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进度。符合要求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申报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2.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未在期限内补充或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申报管理
1.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截止;
纸件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截止;
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朝阳区三丰北里7号楼悠唐国际中心B座1906室)
3.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李莹85630080倪秀菊85630097
纸质提交:倪秀菊85630097王倩85630087
网络技术支持:李咪娜6520251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