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湖北省咸宁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2022-04-21 15:28:18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93

湖北省咸宁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咸宁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发明专利创造。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以上,另外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另外奖励5万元。

鼓励申报专利奖。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咸宁市嘉鱼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对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全额补贴。

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1000元或个人500元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获得授权且实施的,每项奖励2000元;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000元奖励。被列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建设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咸宁市通城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对企业当年获得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每个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当年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个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个奖励6万元,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个奖励2万元。

咸宁市通山县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1000元或个人500元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获得授权且实施的,每项奖励2000元;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000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咸宁市赤壁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实施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每件分别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10000元奖励、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每项奖励2000元。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咸宁市咸安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创造。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以上,另外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另外奖励5万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个以下的每个奖励3000元,5个以上奖励3万元,15个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申报专利奖。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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