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
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在黄 高校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对完成贯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高校一次性给予 5 万元补贴。
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力度。对已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 5000 元/件给予资助;对未享受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 8000 元/件给予资助。对通过 PCT 途径获得国外授权专利,按照 5 万元/件给予资助,同一发明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的,不重复资助。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大冶市
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规模以下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重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产品登记备案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助;对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资助。
对完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发明专利授权按照1万元/件进行资助。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扫零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
阳新县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1、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单位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资助1500元/件,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资助1000元/件;单位申请实用新型专利5件及5件以上,取得受理通知书,资助200元/件;单位申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5件及5件以上,取得受理通知书,资助150元/件;在校学生申请专利所发生的基本代理费用和申请费用全额资助。
2、授权发明专利奖励标准: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单位,奖励3万元/ 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个人,奖励2万元/件。(转让或独占许可的授权发明专利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黄石港区
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补贴5万元。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的10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西塞山区
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与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并正在使用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的100%给予配套。
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铁山区
新认定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新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10万元。
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至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