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硚口区办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1.具有硚口区户籍,持有硚口区残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1-4级下肢残疾的残疾人;2.本人购买残疾人机动燃油轮椅车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申请受理,填写《武汉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调查登记表》;2.社区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条件符合的,进行审批,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并转告申请人受理结果,告知申请人补贴发放日期为本年度12月底;将相关材料汇总转交街道;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3.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复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转交区残联;4.区残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将审批结果转到街道,街道填写《武汉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汇总表》报区残联;5.区残联根据街道填报的《武汉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汇总表》,于本年度12月底前拨款到街道,将补贴逐级发放给申请人,并填写《武汉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领取表》。
四、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补贴款每年12月份逐级发放到申请人)
六、办理机构
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对残疾人机动燃油轮椅车实行燃油补贴的通知》(武残联[2011]78号)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