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
一、资助方式及标准
专项审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专项审计负责确定项目的实际投入,专家评审确认项目的实施效果,资助计划根据专项审计和专家评审,综合年度资金规模确定。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该补贴重点向小微型企业倾斜。
根据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议结果,确定项目资助等级,A级、B级和C级分别按项目实际发生咨询费用总额的100%、70%、30% 进行调整后,给予中型以上企业最高40%、小微企业最高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D级不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按照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重复申报项目,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五)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项目单位不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的情形。
专项申报条件:
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具有一定成长潜力;
2.项目单位为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而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各类企业管理咨询类项目,且已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备案并已实施完成;
3.被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应成立两年以上,主营业务应符合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必备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查找相关项目情形,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项目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直接到税务部门网站打印或出具);
4.上一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上一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含子公司、分公司,复印件)。
(二)专项材料——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
1.服务机构(承担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机构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时间计划表(复印件);
3.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报告及项目评审论证报告(原件,由专业服务机构盖章)。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总体目标、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及该阶段成果清单、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项目的创新性及存在的问题等;
4.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原件,由申请企业盖章)。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应体现该项目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方面工作的改进以及综合效益提高的指标性与综合文字的评价;
5.付款凭证(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发票等,按每期支付时间顺序。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现场考察和审计环节核对);
6.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请列明详细的文件总目录,如是提交的成果文件,在文件总目录中打勾。对提交的文件要求:必须提交调研、阶段性及总结报告等(PPT文档请按讲义四张PPT排版成一页)。制度化文件可以按不同分类给予不少于30%的比例。人力资源的项目:职务说明,KPI等文件提供1-2份样板即可。
四、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17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26日 17:00。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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