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补助备案申报指南
一、扶持政策
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给予补助3万元。
二、备案对象
2018年度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附件 1)
三、备案要求
(一)企业资料请于10月19日前报送至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1.填写《企业情况核查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公章;
2.填写《收款收据》(附件3),打印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电子版(无需打印)。
(二)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汇总资料(附件2、3、4 纸质盖章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后,连同企业提交的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电子版)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xlsx
附件2.企业情况核查表.xls
附件3.收款收据(××公司全称).xls
附件4.收款收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