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8号《关于切实加强第三方监测市场监管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以及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67号(科学技术类116号)《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答复。
市场监管总局就魏德东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检验检测机构无序竞争、违规检测等问题作出答复: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坚决严厉打击虚假检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动立法工作,通过制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化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规范和违法违规判定情形。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上,市场监管总局将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新型监管机制。为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利用信息公示、媒体曝光等手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引导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强化管理、提升技术、优化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在对悦仲林委员《提案》的答复中,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接下来的工作方向及措施。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加强质量认证宣传推广、创新质量认证示范推广工作等方式,推动认证结果的采信、提高认证的社会认知度、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展质量认证的覆盖面。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按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等改革成果,对《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章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研究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高危行业等领域的机构准入和资质评价管理制度。针对认证监管层面,市场监管总局将从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认证人员管理模式、提升认证监管执法能力等方面,切实提升认证的社会公信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内容,建立行业从业机构的信用监管体系。针对认证机构,为提升认证机构服务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质量认证服务业发展环境,建立质量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动认证机构国际化发展,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使认证机构能力得到提升,推进认证行业集约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