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山东公布最新处罚单位!

2022-04-28 12:31:09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起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行政处罚。
1.青岛千帆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案件名称(案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种类和金额) 履行方式及期限 救济渠道
 
(违法事实)
青岛千帆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鲁)市监行处字〔2020〕50号 青岛千帆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洒) 91370213334090405N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没收违法所得5780元;
3.处罚款6358元;罚没款金额共计12138元。
2.山东和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案件名称(案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种类和金额) 履行方式及期限 救济渠道
 
(违法事实)
山东和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鲁)市监行处字〔2020〕49号 山东和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步青)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没收违法所得13050元;
3.处罚款14355元;
罚没款金额共计27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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