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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A征集“2021认证技术提升周”良好认证审核案例和认证技术交流论文

2022-04-28 13:02:10  来源:认证资讯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5

今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通知,征集“2021认证技术提升周”良好认证审核同行评议交流案例和第四届认证技术交流研讨会论文,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同行评议交流系列活动拟定于2021年5月最后一周。

详情如下:

CCAA征集“2021认证技术提升周”良好认证审核案例和认证技术交流论文

关于征集“2021认证技术提升周”良好认证审核同行评议交流案例和第四届认证技术交流研讨会论文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

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工作部署,拟于2021年5月开展“2021认证技术提升周”活动,组织开展认证技术交流、质量管理升级版专题交流、产品认证技术专题交流、良好认证审核案例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案例同行评议现场交流,同期召开协会认证认可政策法规研究和咨询工作委员会及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现开始征集以上同行评议交流案例及认证技术交流论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一)认证技术交流论文从改革创新发展的角度开展认证技术研讨,从理论上剖析认证技术的本质及特点,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开展产品、服务、过程、人员、管理体系等多元化认证技术研究,结合实践完善现有认证理论、制度、规范,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高效结合,满足新发展格局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对认证认可提出的要求等方面开展研究并形成技术研究论文。(二)良好认证审核案例主要着重在制造业、工程建设、食品农产品、能源管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认证、数字经济、生物医疗、知识产权、绿色建材、业务连续性等领域,组织专业特点较强的评议交流,推动行业审核质量、技术、有效性的提升。包含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各个认证项目。(三)产品认证技术开发专题交流案例重点交流在开展产品认证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主要集中在节能、节水、低碳、环境标志、食农产品、绿色产品认证等细分领域,鼓励支持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装备、能源装备、现代农业装备、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先进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品认证技术方案的分享。(四)质量管理升级版交流案例重点交流在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研讨通用质量管理标准与专业特点更加紧密结合,鼓励覆盖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全链条、产品生命全周期的管理创新相关交流案例,鼓励在养老医疗、智能制造、节能降耗、环境治理,以及在铁路、航天、航空、汽车、建筑、电子、信息安全等产业的个性化要求的案例分享,分为技术开发和典型案例两个板块进行交流研讨。(五)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交流案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特增设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审核案例交流专题版块,针对小微企业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优秀审核案例进行专题研讨与交流。

二、时间安排(一)认证技术交流活动2021年3月底前,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各委员每人均需提交认证认可技术论文一篇(电子版与纸质各一套),此项内容作为考核委员的重要依据,连续2年未提交技术论文的,协会保留更换委员人选的权利。提交的论文经评选后,将于认证技术专业委员会会议上予以表彰。(二)案例同行评议交流活动1.案例申报:2021年1月-2021年3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初审:2021年4月下旬,协会组织专家对审核案例及专题交流材料进行初审。3.同行评议交流系列活动:2021年5月底(拟定5月最后一周,地点待定)。

三、申报要求机构需对上报同行评议交流材料信息汇总,按填写说明形成电子清单(附件1)1份,电子清单提交的邮件主题词统一为“同行评议材料申报清单—机构名称”。所有案例均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封面需使用指定格式(附件2),标明材料类别并装订成册,避免混淆散乱。纸质材料次页需附“同行评议交流案例推荐表”(附件3)。请各机构于协会网站http://www.ccaa.org.cn/——自律监管——良好案例 栏目下载附件1-3电子版本填写申报。本次交流活动评选出的优秀经验和案例,我会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鼓励,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联系人:那丽电话:010-65994498电子邮件:ccaalhal@126.com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综合业务部

附件1.同行评议材料申报清单2.同行评议材料申报书3.同行评议交流案例推荐表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0年12月28日

陈健林

证委托人主体责任、销售者义务等。进一步强化对“放管服”批准成立的新认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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