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0年知识产权师的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均已经发布,部分地区需要进行复核,目前已有考生在复核阶段因不符合中级报名条件(本科毕业不足4年),被取消成绩。
知识产权师报名条件:2020年知识产权师考试报名条件
湖南
原文链接→ 又一省发布知识产权师考后审核通知
江苏、陕西、山西、重庆、西藏
原文链接→ 江苏等5地发布:2020知识产权师考后审核通知
上海、广东
原文链接→ 上海、广东公布知识产权师合格名单
贵州、山东、河北、吉林、江西、福建
原文链接→该省公布知识产权师省内合格线| 5省公布知识产权师合格名单
湖北
各位考生:
根据承诺制报考的有关规定,我省近期相继开展对各项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请收到短信复核通知的应试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到所报名市州进行现场人工核验。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核验的,按“未按期复核”处理,取消合格成绩。
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系统注册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上网更新,以免影响后期成绩和办证。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安徽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安徽省2020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43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ahjxw.gov.cn
咨询与监督电话:
0551-62861651(省人事考试院)
0551-62871817(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6日
公示名单
广西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27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
zzqrsksy@rs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月6日
公示名单
天津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634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kw@tj.gov.cn
公示名单
甘肃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甘肃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15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31—8819340
举报邮箱:3396350@126.com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公示名单
广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广州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440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6日-1月19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考生的举报,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中心将集中受理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邮政编码:510050
举报邮箱:gzexam@163.com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原公告链接:
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shtz/content/post_7014961.html
深圳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深圳市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646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联系电话:0755-881000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名单链接:
http://hrss.sz.gov.cn/szksy/zwgk/tzgg/content/post_8399249.html
青海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要求青海省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考后复核,共482人 (名单见附件列表),其中石油管理局考区21人,省直考区461人。根据青海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考后复核工作采用线上审核资格条件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将登录复核系统上传审核材料,完成审核。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在规定上传材料时间内上传的人员,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线上复核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需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一、网上资格复审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1月11日9时--1月14日24时
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1月11日9时--1月15日18时
二、网上资格复审对象
凡参加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列表。
三、网上资格复审程序
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考生访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石油管理局考区的考生点击进入“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石油管理局考区)考后复审”项,省直考区的考生点击进入“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区)考后复审”项,先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资格复核”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步、上传的审核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每项材料必须为小于100KB的JPG或JPEG图片格式:
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毕业证图片、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图片
第三步、考生等待网上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资格复审结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反馈原因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四、网上资格复审要求及条件
考生务必在2021年1月14日24:00前提交复审资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未提交资料的人员和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网上资格复审联系电话及地址
网上资格复审联系电话:
省直:0971-8258591(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石油局:0937-8934479(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71-8258589(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浙江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度浙江省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的人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6日起到1月15日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
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
邮编:310002
名单链接: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