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乔丹体育改名中乔体育,第25类“中乔”商标已被他人申请?

2022-04-29 11:40:56  来源:商标专利  商标专利领域原创作者:南影  浏览:42

原标题:乔丹体育改名中乔体育,未申请“中乔”商标!

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判决乔丹体育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据悉,2021年1月12日,乔丹体育更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改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乔体育”)。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乔丹体育的公司名已于2021年1月12日更改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不过,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乔丹体育的分支机构目前公司名仍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销售分公司”,不知道是否有影响呢?

乔丹体育更名的消息一经发出就受到广大网友关注登上微博热搜。

评论中不少网友对乔丹体育呈批判态度,也有网友表示“美国那个球星叫Jordan不叫乔丹,西方叫Jordan的人很多,包括很多运动员”。

据了解,乔丹体育其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更名为福建省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并开始使用“乔丹”中文及图形商标;2009年,完成企业改制,整体变更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究其乔丹体育改名原因则主要是因为去年的一份判决。

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上海二中院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澄清两者关系;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应采用包括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注明其与前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关联;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乔丹体育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乔丹体育停用“乔丹”商标》)

深究起来,这场关于“乔丹”姓名权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2月23日,迈克尔·乔丹现身视频称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乔丹”商标案由此争论不休。

不过,笔者在查询过程中却发现,改名后的中乔体育却没有申请“中乔”商标。

中国商标网显示,截至2021年1月11日,共有110件“中乔”相关的商标申请,而这110件“中乔”相关商标没有1件由中乔体育申请。

最早申请“中乔”商标的是三河市中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申请,主要申请类别为第7类,用于输送机等。

而第19685210号“中乔”商标由个人于2016年4月19日申请,主要申请类别为第25类,用于裤子、T恤衫、外套,而鞋袜服装等商品服务已被驳回。目前已成功注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别与中乔体育申请商标的主要类别一致。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中乔体育已成功申请注册的第25类商标共有146个,其中更是包括“乔丹”以及“QIAODAN”相关商标。至少从类别来看,中乔体育的商标还是安全的。

但从企业名称来看,中乔体育着实有点难过了,难道,刚刚失去“乔丹”商标的中乔又将进入另一个商标争夺的漩涡之中吗?笔者将持续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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